2018年理事长(扩大)会议纪要
所属:学会新闻 日期:2018-08-22 点击次数:341 次
2018年8月21日,学会2018年理事长(扩大)会议在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召开,会议的主题是组织和商议理事会换届工作;学会副理事长、副理事长代表、部分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共17人参加了会议,副理事长张海燕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常务理事、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原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新材料研究所)所长代明江介绍原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有色院”)分立重组的情况:2015年6月,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东省委、省政府重组新广东省科学院,原有色院分立重组为八个独立法人单位加入新广东省科学院;代明江所长表示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原有色院新材料研究所)有诚意、有能力、有条件、有担当承接建设学会的责任,不忘和继承原有色院服务学会的初心,牵头组织已分立的七家单位一起接续原有色院服务学会的使命,一如既往支持学会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材料科技工作者服务。
随后,与会代表观看了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原有色院新材料研究所)的宣传视频;秘书处汇报了4月份以来,学会在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原有色院新材料研究所)的支持下开展的工作。
与会代表围绕换届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经认真讨论,会议原则上同意换届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就理事会换届工作达成以下共识: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换届选举期间的各项工作。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海燕
副组长:冯斌 代明江
成员:戚文军 彭俊彪 李卫 陈水挟 陈军 游长江 林松盛
2.确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方案,理事候选人产生原则、条件和办法,以及理事会组成人员选举办法;为此,要求各会员单位在9月份内完成会员资格确认登记和推荐理事候选人工作。
3.确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组成原则。
4.初步拟定理事会换届程序和时间安排,包括:会员代表大会规模,组成原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事宜。
5.鉴于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原有色院新材料研究所)具备为学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的良好条件和意愿,建议由广东省新材料研究所(原有色院新材料研究所)出任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单位。
6.为体现学会的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和社会公信力,建议第四届理事会增设专家顾问委员会作为学会的咨询机构,邀请有一定学术成就的专家和学者出任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
会议还研究和商议了其他换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