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质监院荣获2012-2013年度广东省电动汽车地方标准先进组织奖
所属:学会新闻 日期:2014-01-09 点击次数:312 次
广东质监院负责牵头起草的两项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192-2013《电动汽车用充电设备谐波干扰限值和检测方法》、DB44/T 1193-2013《电池更换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在编制中贡献突出,荣获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先进组织奖”,石光明、刘毅作为两项标准主要编制人员荣获“标准贡献奖一等奖”,黄海坤、钟远生荣获“标准贡献奖二等奖”。
该两项电动汽车地方标准是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承担的《广东省电动汽车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11-2015)》中提出的72项缺项标准的第一批立项标准,该路线图在我国现有的电动汽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应用综合标准化的理论方法,确立了广东省电动汽车产业标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质监院负责牵头起草该两项电动汽车地方标准,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工作组在总结产业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广东自身特点,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论证,最终形成了标准文本。该两项标准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我省电动汽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