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和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通知公告 日期:2013-07-31 点击次数:962 次
各会员单位: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的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为了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丁颖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优良品质,激励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成长,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的推荐评选工作。中国青年科技奖是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主办的奖项。经研究,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拟在第十二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的评选基础上产生。
一、推荐评选范围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中国青年科技奖: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评选材料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材料请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填报,并请附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专家意见表》和先进事迹的电子版。相关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下载。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材料按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27号)规定办理。
我学会作为推荐单位之一,现组织各会员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与该奖项的评选。请有意参选者于8月12日前将候选人纸质(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推荐材料(先报送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有关材料,待确定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后再电话通知上报有关材料)报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丁 燕、张泽光 电话:020-61086288,37239302
戚文军 电话: 1331880385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大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4楼426室
E-mail:gdclxh@163.net 网址:www.gdmrs.com
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6.《广东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3】27号)